2016全家,Let's Cafe咖啡,抽抽樂最低1折!! 還可抽雙人機票~




1. 參與活動,發票必須為全家便利商店(105/08/31~105/09/27)開立且為購買二杯Let’s Café冰飲(不含酷繽沙)發票,才符合登錄資格,發票最後登錄時間為105/09/28 23:59

2. 消費者可於全家官網活動頁登錄發票號碼(需購買二杯Let’s Café 冰飲(不含酷繽沙));每人限一次中獎機會(依身份證姓名為準),若發現惡意舞弊或盜用他人身份資料等情事,主辦與活動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之權利,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
3. 登錄完成於105/10/21前回函,以掛號郵寄將中獎發票(發票作為認證用,恕不歸還,請自行影印留存一份)及中獎回函寄回『Let’Café 冰飲抽抽樂活動小組收』,以便核對中獎資格。


4. 中獎獎品,不得折換現金。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變更,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,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,得獎者不得要求折現或轉換其他商品。且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。

5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與活動單位之事由,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,或使參加人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 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與活動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中獎人所填之基本資料,本公司將依法予以保護並使用於全家便利商店各項行銷活動中,並不做其他用途。

6.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,全家便利商店擁有保留、修改、暫停及解釋活動內容之權利,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,不另行通知。詳情請洽全家官網:www.family.com.tw

7. 中獎人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訊由本公司於活動範圍進行蒐集、電腦處理及利用,中獎人並授權本公司公開公佈姓名,並不做其他用途。

8. 若中獎人不符合、不同意或違反本活動規定者,主辦單位保有取消中獎資格及參與本活動的權利,並對任何破壞本活動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
9. 中獎者若未滿20歲,須獲得法定監護人同意及代為領取。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,凡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$1,000元者,獎項將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(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)。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$20,000元者,須繳納10%稅金(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) ,全家便利商店依法代收中獎稅金,若中獎人未能如期依法繳納應繳稅額,即視為放棄得獎資格。

10. 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發票正本,若中獎者不願意提供相關資料,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不另行通知,亦不進行候補。


11. 全家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。